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这一新部署及时回应了当代中国文艺发展新潮流,也意味着大众文艺的发展将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当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79.7%,网民规模超过11亿,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新大众文艺创作提供了有利条件。推动新大众文艺的繁荣发展,不仅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是增强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推动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坚持正确导向,构建价值引领体系。坚持正确导向是确保新大众文艺始终弘扬主流价值、传递正向能量的根本保证。因此,要建立健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大众文艺创作全过程的引导机制。具体而言,应当建立完善的作品内容审核标准,明确创作红线和底线,确保新大众文艺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各地可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工程”,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反映时代主题、传承中华文明、展现民族精神的优秀作品给予创作和宣传方面的支持;建立网络文艺创作者引导体系,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创作交流会等形式,系统引导文艺创作取向,帮助创作者准确把握创作方向,提升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价值;建立健全网络文艺评论体系,鼓励专业评论家积极参与网络文艺评论,以专业声音引领创作风向,促进创作质量的持续提升;建立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的常态化联系制度,及时了解网络文艺工作者的创作动态,为其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
强化技术赋能,构建创新支持体系。科技是提升新大众文艺创作效率、拓展艺术表现形态的重要因素。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文艺创作深度融合,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的创新支持体系。具体而言,可从以下方面打出“组合拳”:开发适配不同艺术形式的智能创作工具,重点降低技术使用门槛与操作难度,为创作者提供涵盖创意生成、内容制作与效果优化的全流程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新大众文艺数字资源库,收录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及当代经典作品,形成标准化、可共享的数字化素材体系,为创作提供丰富资源与灵感支撑;加快布局高性能网络、分布式存储与云计算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引擎等前沿技术在文艺创作中的落地应用,积极培育沉浸式演艺、交互叙事、数字艺术展览等文艺新形态;建立严密的技术应用规范与伦理治理体系,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规范、训练数据来源的合规要求以及算法应用的伦理边界,确保技术运用始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技术滥用风险,形成促进创新与保障规范相统一的健康发展生态。
创新传播机制,构建多元传播格局。实现多元传播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扩大优秀文艺作品社会影响力的重要路径。为更好地促进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必须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融合的立体化多元传播体系,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互动高效的传播生态。为此,应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推动主流媒体与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网络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一批导向正、内容优、传播强的融合传播平台,提升优质内容的传播效果;鼓励跨媒介叙事与IP化开发,支持优秀作品向影视、动漫、游戏、有声产品等多种形态转化,构建一次创作、多次衍生、多元释放的内容传播链,拓展受众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实施“新大众文艺出海”计划,组建专业化的国际传播团队,系统遴选既能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又能引发跨文化共鸣的作品,通过海外主流媒体与社交平台进行本土化、精准化传播,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能见度;强化技术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智能化内容推荐与分发系统,实现从“人找内容”到“内容找人”的个性化传播转型。
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制度环境。完善的政策体系是保障新大众文艺持续健康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基础支撑。要完善新大众文艺发展的政策体系,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支撑。首先,要健全扶持机制,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优质创新项目,同时通过税收优惠、租金减免等措施降低文化项目运营成本,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其次,要加强人才培养与激励,将网络文艺等新兴形态纳入职称评审与荣誉评价范围,设立专项奖项与津贴鼓励青年人才投身创作。再次,要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制定符合新大众文艺特点的评价标准,坚持社会效益与艺术价值并重,加强以评论、研究引导创作与审美。最后,要优化市场管理与服务,规范新业态市场秩序,完善知识产权登记、交易与维权机制,推广电子存证与标准化版权合约,建立版权信用体系,打击侵权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大众文艺发展环境。
(作者系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